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告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但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与下落不明的配偶离婚的,并不是都能达到目的的,人民法院适用公告离婚是有条件的 。
1、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 。被告人下落不明是指被告人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杳无音讯或者查无住址必须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臆断,更不能是隐瞒真实情况的虚假情况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诉讼请求时有义务提供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关于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材料 。
2、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 。只有夫妻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另一方才能公告离婚 。被告人下落不明并不必然被依法宣告失踪 。被告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发布查找公告,仍杳无音讯的,才能被宣告为失踪人 。如果被告人尚未被人民法院宣告为失踪人 , 原告与被告的那个是人的离婚就不会被准予 , 原告暂时就不能与他人结婚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公告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告离婚】3、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由于被告人下落不明,因此人民法院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用公告方式送达 , 需要注意的是公告离婚有两个公告期,无论是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向被告送达起诉书,还是人民法院在判决后向被告送达判决书 。
4、被宣告为失踪人的配偶起诉离婚且符合法定程序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 不用调解 。在这种情况下 , 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依据的不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是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客观事实,所以无须调解 。
5、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 而且不能被撤销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因此,解除婚姻关系就会成为定局 , 既使被宣告失踪的公民重新出现,也只能撤销宣告失踪的判决,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 是不能改变的 。
公告离婚就是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解除当事人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 , 其实质仍是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只不过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判决书时要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因此被称作公告离婚 。
通过94常识网小编回答了哪些情况下可以适用公告离婚的问题,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实践中,公告离婚是指法院通过公告解除当事人之间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 , 这种情况一般是适用于诉讼离婚 。如果大家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我们94常识网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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