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主要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下列情形: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探视权的终止条件 哪些情况下可以终止探视权】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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