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


第一 , 男女平等原则 。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 , 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第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 , 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第三,有利生活 , 方便生活原则 。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第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适用 涉外离婚分割财产应遵循的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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