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小场所”隐患多,防火知识记心间!附:六类易亡人场所消防检查要点( 二 )

“九小场所”隐患多,防火知识记心间!附:六类易亡人场所消防检查要点



No.9
易燃易爆场所防火篇
“九小场所”隐患多,防火知识记心间!附:六类易亡人场所消防检查要点



“九要九不要”顺口溜记心头!
九小场所消防安全
一要分开经营和住宿 , 
不要门店阁楼当家住 。
二要关掉水电再出门 , 
不要杂物铁窗阻逃生 。
三要电气线路搞规范 , 
不要私拉乱接酿祸端 。
四要消防通道常通畅 , 
不要锁闭遮挡出入口 。
五要按需配备灭火器 , 
不要遮挡损坏消火栓 。
六要车辆充电多查看 , 
不要室内充电留隐患 。
七要油烟管道常清理 , 
不要麻痹大意火和气 。
八要发生火灾先自救 , 
不要贪恋财物把命丢 。
九要熟记防火小知识 , 
不要事不关己不在意 。
六类易亡人场所消防检查要点
一、商场市场检查要点
1.是否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2.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 是否完整好用 。
3.是否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制度 。
4.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在单位周边及顶部搭建违章建筑、连廊以及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 , 是否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 。
5.是否存在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 。
6.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 是否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 。
7.是否存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 。
8.是否违规使用明火或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 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 电气线路是否按规定敷设 。
9.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 。
10.是否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演练 ,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
11.是否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12.是否在商场、市场、集贸市场内设置仓库、员工集体宿舍等“三合一”、“二合一”场所 。
二、“多合一”场所检查要点
1.“多合一”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场所内: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500m2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地下建筑 。
2.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是否进行防火分隔 。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用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将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 , 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难以完全分隔时 , 不应设置人员住宿:
(1)合用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m;
(2)合用场所的建筑面积大于2000m2;
(3)合用场所住宿人数超过20人 。
除以上场所外的其他“多合一”场所 , 当执行上述内容有困难时 , 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2)住宿与非住宿部分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 , 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
(3)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 , 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
3.检查住宿内部隔墙是否采用不燃烧体 , 是否砌筑至楼板底部 。 检查两个合用场所之间或者合用场所与其他场所之间是否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1.50h楼板进行防火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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