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没有风浪 , 便没有勇敢的弄潮儿;没有荆棘 , 也没有不屈的开拓者 。 初级会计考试涉及到很多基础知识点 , 把这些知识点牢牢掌握是通关的秘诀 。 下面小编带来《经济法基础》的必学知识点 , 快随小编一起认真学习吧!

总结!2021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必学知识点



收入
重要考点详解
考点4:收入总额概述(★)
1.企业收入总额 , 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
2.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 , 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
3.企业取得的非货币形式收入 ,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
考点5: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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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1】考生需要仔细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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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2】把收入区分为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等 , 是对收入从来源角度所作的分类 。 如果将收入从是否征税的角度划分 , 又可以分为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 。 例如 , 甲企业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 , 那么:(1)该收入属于利息收入;(2)由于税法规定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 因此 , 该收入又属于免税收入 。
【提示3】(1)不论是应税收入 , 还是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 , 均计入收入总额;(2)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 即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不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考点6: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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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7:特殊销售方式下收入金额的确定(★★)
1.售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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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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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类“折”
(1)商业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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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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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买一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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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8: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一)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 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 例如: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 , 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 , 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 其中 , 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 , 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
(2)2018年9月20日起 , 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 , 运用养老基金投资取得的归属于养老基金的投资收入 , 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
(3)2018年9月10日起 , 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 , 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
(二)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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