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有什么弊端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的必要性是什么

【起诉离婚有什么弊端 离婚诉讼中存在反诉的必要性是什么】
反诉,是指在诉讼进行中 , 被告把原告作为对方当事人所提起的诉 。离婚诉讼中的反诉则是指在离婚诉讼的本诉进行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庭提出以离婚作为诉讼请求的诉 。在离婚诉讼中,法律条文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对离婚之诉提起反诉 , 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 , 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起的一种独立的诉,目的是为了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反诉作为独立之诉应与本诉有牵连,是一种新的诉讼法律关系 。因此 , 认为离婚之诉的原告提起离婚,其诉讼请求解除夫妻间的身份关系,诉讼中若被告同意离婚,则为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若不同意离婚 , 则为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存在被告提出一个新的独立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离婚反诉不能成立 。此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大多数法官也是持否定态度 。实践中在离婚诉讼中提起反诉很少得到法庭允许 。
笔者认为离婚诉讼中的本诉和反诉由于都是以离婚作为诉讼请求的 , 这是其与一般的反诉最大的不同所在,那么离婚诉讼中的反诉是否有提起的必要?其是否符合反诉的一般要件?本诉与反诉的标的是否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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