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房产分割的一般规则 离婚房产分割遵循哪些原则


一、夫妻房产如何分割
【离婚纠纷房产分割的一般规则 离婚房产分割遵循哪些原则】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
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 , 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 , 但一般不超过2年 。
二、房产分割有哪些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原则 , 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 。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 。在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 。
另外,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不致使他们在父母离婚后生活水平的急剧变化,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对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进行倾斜照顾 。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 ,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 。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 , 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 。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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