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


(4)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
调整方式为: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即不超过28,700万股(含本数) 。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 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时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6)股份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 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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