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 )


3、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4、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相关服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报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项目使用及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7、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登记、锁定和上市事宜;
8、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及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各项登记手续;
9、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政策有新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政策规定或新的市场条件,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对拟实施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12、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13、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
1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雅安锂业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全资子公司雅安锂业运营能力,提高雅安锂业行业竞争力,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雅安锂业增资,增资完成后,雅安锂业的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50,000万元 。 由于雅安锂业负责具体实施“年产2万吨电池级碳酸锂(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公司于2019年4月将募集资金57,000万元以借款方式借给雅安锂业用于项目建设,现拟将其中30,000万元转为本次增资款项,授权雅安锂业经理班子具体办理本次增资的所有事宜 。
11、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董事会和监事会上审议通过且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特此公告 。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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