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拌黄瓜|多家餐馆卖凉拌黄瓜被罚五千元 对话店主:当时觉得有点“冤”事后已办理冷食类经营许可( 三 )



也有商家表示 , 同样因为无证经营凉菜 , 但是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标准却不一样 。 对此 ,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表示 , 市场监管部门在发现商家存在超出许可范围经营时 , 会在首次警告责令改正 , 如果拒不整改 , 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5000元左右的罚款 。
而依据涉及金额、主观故意等情况 , 也会采取不同的梯度处罚 , “比如一些餐馆如果没有主观故意 , 或者属于初次违法、售卖金额也较小 , 往往会通过警告、责令整改进行处罚 。 ”
记者发现 , 类似的案例也有不少 。 比如 , 在山东济南某饭店 , 就因为无证售卖凉菜 , 被罚一万元 。 事后 , 市场监管部门给出的处罚意见是 , 该饭店没有变更经营许可 , 冷食类食品不在其许可事项经营项目中 , 在发布整改通知书七天后 , 餐饮公司依然没有申请变更经营许可 , 因此才会对餐厅处以顶格的一万元罚款 。
除此之外 , 2022年鄞州一家小吃店因为售卖多种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6187元的行政处罚 。
北京某面馆也因为超许可范围经营凉菜 , 罚5万被改判1万 。 一份载于裁判文书网的民事判决书显示 , 2017年12月12日 ,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接到举报信息称 , 显示XXX面馆在网络超过许可事项范围经营凉菜 , “凉拌金针菇一份 , 15元;素什锦一份 , 12元 , 最终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7元 , 并处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
法院认为 , 该面馆销售超过许可事项的凉菜售价仅为27元 , 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 且在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后立刻停止违法行为 ,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 应予减轻处罚 。 同时 , 参照上述《食品安全处罚事项的通知》规定 , 若依据《食品安全法》对XXX面馆处以五万元罚款 , 该处罚幅度存在明显不当 , 被诉处罚决定违反过罚相当原则 。 因此 ,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变更原延庆区食药监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中“罚款五万元”为“罚款一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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