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预案的公告(13)


六、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1.除本次计划在境内、境外发行优先股外 , 本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监管要求、业务经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等 , 采取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本行资本的可能性 。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 , 按照本行资本管理规划 , 除本次境内外优先股发行外 , 本行尚无其他股权类融资计划 。
2.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 , 本行于2018年8月30日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 就本次发行境内外优先股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 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 提出了相关承诺事项及具体措施 。
由于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利润分配 , 在不考虑资本经营效率及杠杆效应的前提下 , 将导致本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有所下降 。 但作为其他一级资本 , 本行通过提高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资本配置效率 , 可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 , 支持本行可持续发展 。 为保证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 促进本行业务持续、稳健的发展 , 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 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 , 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 本行将采取如下措施:
(1)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益 。 作为其他一级资本 , 本行将提高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资本经营效率 , 充分发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及杠杆作用 , 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水平以及对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积极影响 , 有效填补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 , 并支持本行可持续发展 。
(2)实施资本集约化管理 。 本行将持续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价值管理体系 , 优化本行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机制 , 重点向经营管理作风稳健、资本回报效益良好、资本占用低、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业务或机构配置资本 , 不断优化资本配置 。
(3)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 本行将切实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 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建设 , 不断提高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领域的风险管理能力 , 持续做好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控、处置和报告 , 不断加强内控合规管理 , 力争在复杂形势下的信贷资产质量整体稳定 , 有效遏制各类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
(4)改革创新提升增长动能 。 本行将继续推进在利率市场化定价、重点城市行竞争力提升、人员结构调整、网点布局优化等方面的改革 , 持续深化在资源配置、业务授权、考核评价、风险管控、制度流程等方面的创新 , 进一步增强各层级、各领域的活力和创造力 , 提升本行的经营增长动力 。
(5)推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变及资产结构调整 。 本行将有效推进业务模式转变 , 增强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 同时坚持“盘活资产存量、用好资产增量” , 持续优化资产组合 , 加快资本自我积累 , 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和发展潜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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