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发行优先股股票预案的公告(11)


除特别注明外 , 以人民币百万元列示
注释:
(1)发行后净资产=发行前净资产+本次境内优先股人民币1,000亿元-本次境内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股息
(2)①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股本-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的加权平均影响);
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本次境内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股本-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本-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及本次境内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的加权平均影响)
(3)①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本
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及本次境内优先股于当年产生的优先股股息)/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本
(一)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 在不发生强制转股触发事件的情况下 , 本行普通股股本不会发生变化 。 但如果强制转股条款触发 , 则将增加本行普通股股本 。
(二)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境内优先股拟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 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 本行净资产将得到增加 。
(三)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境内优先股拟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 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 本行资产负债率将进一步降低 , 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 。
(四)对净资产收益率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的影响
发行优先股的股息支出将摊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 因此静态测算下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和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将会小幅下降 。 但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将支持本行生息资产的增长 , 能为本行带来一定的营业收入 。 因此 , 作为其他一级资本 , 在本行保持目前资本经营效率的前提下 , 本次境内优先股所产生的杠杆效应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收益率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收益产生积极影响 。
四、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对本行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资本管理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 该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述要求 , 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于2018年须分别达到7.5%、8.5%和10.5%;作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 ,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应分别达到9%、10%和12%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 本行集团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77%、13.27%和15.14% 。
以本行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 , 假设本次境内优先股于2017年1月1日完成发行 , 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0亿元、股息率为5.5%且全额派息(仅为示意性测算 , 不代表本行预期的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规模和股息率) , 本次境内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对本行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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